社 会 福 利 制 度
一 件 意 外 的 事 故 可 能 使 人 失 去 赚 钱 谋 生 的 能 力, 一场 不 期 的 重病可 能 花 掉 毕 生 积 蓄。 生 活 在 美 国, 不 论 生、 老、病、 死、 意 外, 失 业 样 样 都 会 威 协 到 腰 包, 甚 至 使 生 活 隐 入 困 境, 因 此 在 美 国 除 了 有 普 及 而健 全 的 保 险 制 度 之 外, 政 府 执 行 的 各 种 有 关 福 利 设 施 更 是 每 一 个 人 生 活 中 重 要 的 一 环。
美 国 政 府 每 年 花 费 大 笔 预 算 为 工 人 提 供 就 业 和 训 练 服 务, 并 补 助 暂 时 失 业 的 人, 各 州 和 联 邦 政 府 合 作 援 助 贫 困 的 家 庭, 特 别 是 那 些 有 学 龄 儿 童 的 家 庭, 并 且 为 老 人 和病者 开 设 各 种 机 构, 为 精 神 上 及 身 体 上 有 缺 憾 的 儿 童 开 设 特 别 学 校, 目 前 的 福 利 措 施 大 多 导 源 于 一 九 三 五 年 的 社 会 安 全 法 案(SOCIAL SECURITY ACT)及 其 以 后 的 许 多 修 正 案, 今 天, 这 项 法 案 已 普 遍 适 用 于 所 有 美 国 公 民, 正 因 为 社 会 安 全 制 度 对 美 国 公 民 的 种 种 保 护 措 施, 社 会 安 全 号 码(美 国 人 每 人 都 有 一 个)就 成 为 最 重 要 的 身 份 证 件 之 一。
美 国 现 行 的 社 会 安 全 制 度 包 括:(A) 年 老 ( 退 休 ) 保 险 ( OLD AGE INSURANCE ) (B) 医 疗 保 险 ( MEDICAL INSURANCE ) (C) 残 疾 保 险 ( DISABILITY INSURANCE (D) 遗 族 保 险 ( SURVIVORS INSURANC E ) (E) 失 业 救 济 (UNEMPLOYMENT COMPENSATION ) (F) 公 共 救 济 与 福 利(PUBLIC ASSISTANCE AND WELFARE)等 六 个 主 要 项 目, 这 些 救 济 经 费 的 来 源 主 要 来 自 民 众 的 捐 税。 社 会 安 全 税 是 由 雇 主 和 雇 员 各 分 担 一 半, 这 些 钱 由 政 府 征 集 后 设 立 基 金 供 各 项 福 利 措 施 支 用。
(A)年 老 退 休 保 险
- 当 年 满 六 十 五 岁, 正 式 从 服 务 的 公 司(必 须 是 参 加 社 会 安 全 制 度 的 公 司)退 休 时 可 以 获 得 全 额 的 国 民 保 险 年 金, 如 果 六 十 二 岁 就 想 退 休 时, 可 以 获 得 八 成 的 年 金, 如 果 被 保 人 死 亡 其 遗 族 可 以 获 得 给 付, 当 然 给 付 金 的 数 目 视 情 况 而 定。
(B)医 疗 保 险
- 接 受 社 会 安 全 制 度 之 医 疗 保 险 者 可 以 享 受 住 院(或 疗 养 院)治 疗90天 以 内 不 收 费 的 保 险, 但 不 包 括 医 生 的 治 疗 费 用, 不 过65岁 以 上 的 公 民 每 月 仅 花 少 许 的 额 外 保 费, 即 可 获 得 该 类 保 险。
- 另 外 有 一 项 医 疗 保 险 措 施 系 由 联 邦 与 州 政 府(亚 利 桑 那 州 除 外)共 同 为 无 力 支 付 医 疗 费 用 的 公 民 承 担 其 医 疗 费 用。
(C)残 疾 保 险
- 如 果 有 一 工 人 在 一 年 或 更 长 时 间 内 无 法 工 作 时 可 以 获 得 与 年 老 退 休 者 相 同 的 年 金, 又 如 果 该 工 人 系 因 工 作 时 受 了 伤 害 以 致 无 法 工 作 时, 可 以 获 得 额 外 的 员 工 伤 残 补 助 金, 这 项 补 助 金 的 保 险 费 用 是 由 雇 主 负 担, 同 时 这 项 保 险 制 度 归 州 政 府 管 理, 不 在 联 邦 社 会 安 全 法 案 的 范 围 内。
(D)遗 族 保 险
- 当 工 人 死 亡 时, 其 遗 族 可 以 获 得 按 月 津 贴, 给 付 金 额 视 该 工 人 之 收 入, 子 女 的 人 数 与 年 龄 而 定。
(E)失 业 救 济
- 失 业 工 人 在 找 到 新 工 作 这 前 每 周 可 以 获 得 失 业 补 助 金, 原 则 上 不 超 过 三 十 九 个 星 期, 这 项 补 助 措 施 是 由 州 政 府 根 据 联 邦 政 府 的 要 求 办 理, 补 助 金 额 因 州 而 异, 一 般 而 言, 每 周 不 会 超 过 一 百 元。
(F)公 共 救 济
- 社 会 安 全 法 案 允 许 联 邦 政 府 支 援 各 州 政 府 去 照 顾 需 要 接 受 救 济 者, 尤 其 是 那 些 有 学 龄 儿 童 的 贫 困 家 庭, 同 时 也 对 无 力 负 担 医 疗 费 用 的 穷 人 提 供 医 疗 救 济。
- 社 会 安 全 制 度 实 行 至 今, 毁 誉 参 半, 反 对 者 谴 责 接 受 救 济 者 懒 惰, 不 知 进 取, 他 们 认 为 花 了 大 笔 钱 却 仍 无 法 消 除 贫 穷, 那 不 如 把 这 项 制 度 废 除 掉, 像 现 任 的 总 统 里 根 即 是 属 于 这 种 主 张 的 人。
- 事 实 上, 美 国 确 实 有 不 少 人 的 家 庭 靠 救 济 金 生 活, 这 些 人 或 家 庭 的 生 活 水 平 依 然 赤 贫, 他 们 为 了 领 取 救 济 金, 必 须 填 写 各 类 表 格, 联 邦 政 府 似 乎 也 渐 渐 体 会 这 种 制 度 实 在 不 合 乎 救 急 不 不 救 穷 的 原 则。 因 此, 如 何 提 供 工 作 机 会 并 训 练 这 些 人 就 业 的 能 力, 将 是 美 国 政 府 未 来 的 工 作 方 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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